B3:综合总第4986期 >2021-03-22编印

伊川:燃放烟花爆竹将被拘
刊发日期:2021-03-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月12日晚,伊川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内卫校家属院方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及时赶到,几经查找,才得知是在家属院楼顶燃放烟花。当城关派出所民警到达楼顶时,燃放烟花的人已不知去向。

因其在家属院楼顶燃放烟花危害性及大,性质恶劣,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东作出指示,一定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关派出所民警利用新春佳节群众在家过年之际,多次走访摸排,最终锁定了辖区居民王某生。

经查,王某生利用大年初一晚群众在家过年期间,到家属院楼顶燃放大量烟花,置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性质较为恶劣。2021年3月2日,王某生被我局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示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年味儿”的背后,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更甚的是造成火灾隐患......大家应严格遵守《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伊川县全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持续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对涉嫌非法运输、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