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重庆市黔江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知没有合法资质,男子为了挣运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现场查获。
3月8日,黔江区公安局鹅池派出所全员上岗上路,在辖区各道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期间,民警在省道209鹅池辖区冉家湾(小地方)路段,查获了一辆普通小型面包车,该车载有25件烟花爆竹。经查,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属无证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驾驶员冉某也未取得相关资质。民警当场将车内烟花爆竹扣押,并将违法行为人冉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冉某交代,一家烟花爆竹销售店询问他是否能运输一批烟花爆竹前往彭水县梅子垭镇,冉某为了挣运输费,想着路程又不远,在明知没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便接下了这个“拉货”的生意。
目前,冉某已被黔江区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需经过许可。如果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那就做好接受处罚的准备。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黔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