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综合总第4986期 >2021-03-22编印

山西临县三交派出所开展 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
刊发日期:2021-03-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为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近日山西临县三交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出了事可不是小事,发现有人出售发现以后一定及时举报,或者拨打110”。  

宣传活动中,派出所民警通过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违反《通告》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法律法规,倡导民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烟花爆竹禁放成为自觉行动。

自从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禁止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我们村委积极响应,认真执行,在村内的村民聚集点张贴宣传广告,同时配合三交派出所上门跟群众签订禁燃禁放保证书,今后我们村委一定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配合三交派出所加强执法力度,在重点时段重点时节,严防严控,做到群测群防,发动村民人人自觉的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三交村一方平安。  

与此同时,派出所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张贴省政府《通告》、加强群众宣传的基础上,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组织大家学习《通告》,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落实烟花爆竹五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压实安全责任。

“我以前是销售烟花爆竹,通过2020年10月1号看到山西省政府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后,我再次把我剩下的烟花爆竹全部上交,通过三交镇派出所上门给我们宣传,并和我们签订了保证书,以后再也不会销售传统的烟花爆竹。”曾销售烟花爆竹的相关人员表示。  

下一步,三交派出所将加大对辖区商铺、超市、小商店的检查力度,坚决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传达到每家每户,确保人人皆知,家家知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构建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柳林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