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资讯总第4986期 >2021-03-22编印

阿拉善警方:“网红烟花”也危险 安全检查不松懈
刊发日期:2021-03-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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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阿拉善盟公安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阿左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联合盟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会《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对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开展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排查+提醒+宣传”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批发(临售)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存储、销售冷光烟花行为,是否存在“钢丝棉烟花”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明确告知各销售企业,冷光烟花已纳入烟花爆竹范围,钢丝棉已纳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范围,提醒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销售范围合法经营,规范存储烟花爆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向群众普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行动中,检查人员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临售店4家,均未发现有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大家还针对春节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防范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下一级段,全盟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寄递物流企业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确保全盟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