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彦淖尔市逐步推行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行动,倡导“过年不放炮”的文明过节新风,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不断扩大。今年,巴彦淖尔市6个旗县区都划定了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那么,巴彦淖尔市为什么要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市民对此反响如何,笔者深入采访。
市民:放炮危险 以后不放了。
临河糖果厂家属楼的王先生去年买了200元左右的烟花爆竹,但有一半没放掉,至今仍放在家里的柜子里。他说:“现在相关部门不让放炮,说实话我也不敢放了。以前每年过年大家都在放炮,既危险,又影响别人睡觉,空气也不好。对于小孩来说,放炮更是危险。”
“每到过年过节,炮声响个不停,到处都是刺鼻的硝烟味道,空气质量十分差,希望以后不要放炮了,我们也能有个舒适的环境过年过节。”临河名鼎花都的刘女士说。
经营者:库存大量烟花爆竹卖不动。
宏兴烟花爆竹的负责人张爱国说:“我家经营的烟花爆竹都是以前从湖南进的货,现在很少有顾客来买,偶尔有老年人来买点麻雷、花炮、鞭炮,孩子来买点玩具炮。烟花爆竹卖不动,我现在头发都愁白了,卖了20多年炮了,现在全赔进去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专门盖了库房,每天得专人看管,还得通风和调节温湿度。”
“我以前从湖南进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本想今年过年赚点钱,结果有关部门不让放炮了,现在卖也卖不动,损失非常大。”金焰烟花批发公司的老板张清说。
临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2起,行政处罚47人。笔者从临河区公安局了解到,为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火灾事故、 噪声污染,临河区公安局把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全警动员,全面发力,扎实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把“禁售禁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治安部门、各派出所压实责任,迅速动员、全力做好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和集中整治工作。全局在积极组织全体民警、辅警扎实做好禁售禁燃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人要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在工作中,临河区公安局上下牢固树立“炮声就是警情”的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办案,强化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截至2月8日,临河区公安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2起,行政处罚47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烟花爆竹污染环境。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的王乾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噪声扰民、人身伤害、重度大气污染以及火灾伤亡事故,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往年,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去年正月初一,由于居民在大年三十凌晨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拢旺火造成污染物排放骤然升高,导致年初一空气环境质量严重污染,出现‘爆表’现象,PM2.5小时浓度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以上,是正常情况下的33倍多。受弱气压场、静风及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出现连续雾霾及重污染天气过程。有害气体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尤其对老年人和儿童危害很大。近年来,许多城市倡导过年不放炮,烟花爆竹燃放量较往年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在从‘放’到‘少放’再到‘不放’的变化中,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绿色环保过春节正成为人们的共识。”
(巴彦淖尔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