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952期 >2021-01-26编印

各地出台新规 加大对预付费监管
预付式消费怪象几时休
刊发日期:2021-01-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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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实习记者 解 磊


在健身房刚办完年卡,不到一个月就停业了;刚预付过学费,孩子一节课都没上,培训机构人去楼空;在美发店充值后没去几次,却发现商户关门跑路……近年来,预付费领域虚假宣传、退钱困难,甚至商家跑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尤甚。

预付式消费问题由来已久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消费者刘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去年12月底,她在小区门口收到一张传单,发传单的机构宣称可以进行线上一对一乐器教学,刘女士在交完3000元“优惠”费用之后,课程却迟迟不能进行,一个月后刘女士申请退款却发现微信被“客服”拉黑了。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专题报告中也指出,校外教育培训消费纠纷解决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采取预收费经营模式,面对商家跑路或经营不善的局面,消费者维权困难。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使网上收预付费变得极其便捷,也为卷款跑路行为开辟了通途,甚至被不法分子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所利用。

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

早在2011年5月,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就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其中作出多项制度设计来加强预付资金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虽然法律法规不断在制定出台,但仍然不够完善。中消协建议针对侵权行为日益严重的情况,尽快将预付式消费立法列入计划,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加强预收费经营行为治理,做好源头治理,防止后续无休止的消费纠纷。

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封伟在接受消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细则、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范不够完善,使得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不足,导致相关规定难以落地,预付费问题屡禁不止。

各地加大预付费监管

但好在,很多地方现在已经行动起来,出台新规加大对预付费的监管。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安徽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防办学风险的通知》,明确2021年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实行监管,原批准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应于2021年5月份前全面完成。资金监控管理办法应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户,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1月1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教委向社会公开发布首批“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名单”。为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石景山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并有序开展全区各类经营商户预付式消费业务的上线工作, 首批51家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接受监管。据了解,目前石景山区前期摸排的预付费模式商家至少有2000多家,其中300多户商家已经在该平台进行了注册。

封伟对消费日报记者表示,要破解预付式消费的市场乱象,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围绕共治共建共享的总目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同时,他建议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商家、理性消费,同时务必签订合同,保存发票证据,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