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941期 >2021-01-11编印

甘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限采额81.1万立方米
刊发日期:2021-01-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胜利 □ 魏公平)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明确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81.1万立方米。

《批复》指出,原则同意甘肃省林草局审核确定的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81.1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限额编制单位每年采伐消耗森林蓄积的最大限量,实行总量控制、分项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市、县不得截留省政府批准的森林采伐限额,不同限额编制单位的森林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限额编制单位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

《批复》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天然林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林农等森林经营主体提供高效服务。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地、林木,收购、加工、运输非法来源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