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二磊:本院受理原告苏永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龙王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鄢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文霞、尹显清、马万莉、尹文婷与被告鄢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文霞、尹显清、马万莉、尹文婷支付赔偿款610000元;二、被告鄢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文霞、尹显清、马万莉、尹文婷支付赔偿款52970元;三、驳回原告文霞、尹显清、马万莉、尹文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徐延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谢宏伟:本院受理原告吴自书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727民初3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牛伟:本院受理原告闫明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72767元、利息5000元及以后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牛伟:本院受理原告闫明伟与你合伙企业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欠款5万元、利息3000元及以后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李学勇:本院受理原告黄献法、乔太西、黄国正、黄海民、黄国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1民初3325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李学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献法、乔太西、黄国正、黄海民、黄国营工资款共计37300元及利息(以37300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1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段勇臣:本院受理原告徐常胜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1民初3197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段勇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常胜代偿款40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徐广、单伟伟: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402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谢成勇:本院受理原告张素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325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李小平:本院受理原告马清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325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杨江明(51292219770910161X):本院受理张红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321民初6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盘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杨秀、高义(毅):本院受理胡光云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21民初62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周明昌:本院受理原告杨仁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1303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北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陈凤、罗德富(身份证号码:511028197602280046、511028197902280814):本院受理的(2020)川1028民初2244号原告蔡云惠诉陈凤、罗德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蔡云惠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其中,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20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该款还清时止;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20年4月14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至该借款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蔡云惠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60元,公告费350元,共计4010元,由被告陈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陈凤(身份证号码:511028197602280046):本院受理的(2020)川1028民初2434号原告吴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吴骞借款5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3%计付至2020年8月30日止);二、驳回原告吴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8元,公告费350元,共计1438元,由被告陈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刘明秀(身份证号码:342623196607130325):本院受理的(2020)川1028民初2056号原告黄吉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明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吉兵支付货款60,500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从2018年12月6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312元、财产保全费67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2332元,由被告刘明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杜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斌、何家福与被告罗健康、杜德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321民初39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肖健芳:本院受理原告许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收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杨奎:原告赵全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豫1728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1日10时至2021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开封市碧水蓝城二期21号楼1单元8层802号房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