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936期 >2021-01-0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01-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王晓滨、贾晓楠、陈玉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邢元岗、辛瑞花、庞月芹: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万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北时代电气有限公司、郑华伟、程瑶、郝玉龙、赵斯文、仇嘉奇、刘嘉琦: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投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单和香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投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尹爱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沛、黄琳、张绍贵、赵亚梅: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周研、刘巧艳:本院受理刘文松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立芹:本院受理原告清江浦区翔旺童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812民初7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杨年:本院受理原告王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812民初6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炼涛:本院受理(2020)粤5281民初2146号之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告李炼涛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5281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李炼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信用卡(卡号:6259960054865886)透支本金18092.13元、利息2581.46元、违约金1050.15元、其他费用258.32元,以及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的利息和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的违约金。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55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告李炼涛负担。受理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已预交同意不作收退,公告费原告已先支付给报社;上述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在履行本案债务时迳付原告。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陈慈卿:本院受理(2020)粤5281民初2270号之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告陈慈卿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5281民初22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陈慈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信用卡(卡号:6259960060419371)透支本金17510.1元、利息3104.7元、违约金1017.41元、其他费用15.42元,以及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的利息和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的违约金。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1.19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告陈慈卿负担。受理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已预交同意不作收退,公告费原告已先支付给报社;上述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在履行本案债务时迳付原告。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彭中委、王秋华: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23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郭中行、张隔、郭纪林: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23民初5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