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地方总第4929期 >2020-12-23编印

着力当好“店小二” 营商环境再优化
——湖北省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刊发日期:2020-12-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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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抓手,深化“多规合一”,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数据集成,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营商环境有效提升。

    一、实施清单管理,推进审批事项集成再造

    按照湖北省委6号文件明确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单位任务1项,责任单位任务13项,宜昌市政府分解任务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职责的目标任务16项,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项目服务“店小二”专项行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服务事项“集成再造”、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事项“集成再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息化服务能力“集成再造”等四项重点任务,制定“1+4+N”共53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既要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又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逐项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间,着力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下功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造更优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加快疫后重振责任》的通知(宜办发〔2020〕14号)、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宜昌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营商发〔2020〕3号)、宜昌市依法治市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表(宜法办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逐项分解78项任务清单,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

    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领取涉及我局47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要求进行优化和发布。我局进一步扩大减时限范围和力度,按照法定时限压减60%调整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调整即办件比例至20%以上。同时加大委托放权力度,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质效。印发了《委托行政审批权限及相关事权的实施办法》,明确除经营性用地出让条件及土地供应、市中心城区重大市政工程、跨辖区的市政工程之外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许可及规划条件核实等事权委托给各直属分局办理,释放更大改革活力。

    二、争创服务品牌,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窗口分发各相关业务科室并联审查。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时,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法定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和申请材料。

    实行领导包保跟踪服务。为确保项目服务不掉线,年初即对全市46个省级重点项目逐一排查,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土保姆”服务推进责任清单,对需办理新增用地手续的32个重点项目按照项目位置、需办理事项实行领导包保责任机制。在全市广泛开展“店小二”走访企业活动,印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负面清单》1000份,梳理用地服务政策,一一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共组织系统干部职工204人走访服务企业84家,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62个问题,为企业实现疫后发展扫除障碍。

    实行开工必保贴身服务。一是积极明确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范围认定路径。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项目,允许先行用地,实行用地计划指标统筹,做到“开工必保”,支持顺毅宜昌化工有限公司喹啉、双胺等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等8个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先行使用土地999.37亩;二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省级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全部统筹,对符合供地政策的其他项目综合运用年度计划指标、“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政策及时保障,综合利用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增存挂钩”释放计划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批准204个批次项目用地2.6053万亩;三是指导项目充分运用“容缺受理”并联审查。梳理可“容缺受理”服务事项3类9项,在跟踪了解三峡茅坪港疏港铁路项目业主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耕地开展费的情况下,对项目用地报批所需的养老保险审核意见实行“容缺受理”,应落实的耕地占补平衡在项目业主出具承诺函后先行补充耕地占补指标。对湖北航空学院在未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指导项目容缺受理报批,促进一个个省级重点项目快速完成组卷上报审查;四是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对城区6宗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出让土地(面积64.23公顷,成交价款近9.6亿元)不收取滞纳金,支持企业全力恢复生产和发展。

    强化智能科技服务。在现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的基础上研发服务重点项目电子库,并将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三峡枢纽茅坪港疏港铁路、湖北航空学院等75个省市级重点项目导入服务项目电子库,从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土地供应、建设工程方案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等5个阶段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推进到哪里,用地服务跟踪到哪里。同时,加强项目电子库高效运用,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电子库系统运用知识培训,向14个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负责人演练系统填报,并逐一答疑解惑。印发服务重点项目的《工作提示函》。对服务联系项目不及时、项目跟踪服务不细致、项目进展阶段掌握不准确等3类问题按项目逐一反馈至各县市区,确保项目各环节服务不断人、项目跟踪不掉队。实行项目服务全流程跟踪销号机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动郑州至万州铁路兴山段、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中农(宜昌)云仓综合仓储物流中心、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湖北航空学院等46个省级重点项目中的38个用地获得自然资源部与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复,G59呼北高速公路宜都至鄂湘界段、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取得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批复,郑万高铁联络线项目先行用地取得省政府批复。

    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围绕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流程标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清单,实行“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今年已对鄂西南应急物质保障中心等9个项目涉及的工程项目选址预审、工程许可、挂牌供地等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

    三、强化并联审查,推行工程审批一次告知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减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促进工程项目再提速。将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按照流程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要求精简压缩,实施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行政审批事项“5个合并”,将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审批项目及简易低风险项目分别压减到67、51、20、1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第一阶段审批时间已从35个工作日压减到21个工作日,压减了14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审批已从20个工作日压减到16个工作日,压减了4工作日。新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第一阶段用地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规划条件核实3个工作日。

    推行“四个一次”,优化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一是规划条件一次告知。建设用地出让前,详细制订地块出让规划条件,既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又将建筑色彩、夜景灯光、交通组织、空间布局等指导性要求也纳入规划条件,在土地出让时一次性告知土地竞买人。二是咨询意见一次反馈。在方案咨询阶段提前介入,实行多方共审、多方案比选。方案同时推送消防、人防、结构、水电等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实行同步审查,将建筑方案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以清单方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三是方案修改一次完成。建设单位根据方案咨询反馈意见清单,对建筑方案优化完善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建设单位根据会议意见深化并同步完成公示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四是规划许可一证通办。将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类)合并为工程建设许可,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针对一个项目一般楼栋较多的实际,取消一栋建筑一个证的“小证”模式,推行一个项目一个证,实现“小证变大证”。

    优化水电气并联审批,增强办事主体获得感。制定《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实施规划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备案制实施细则》,印发服务指南、并联审批流程和承诺书的样式,实行联审联办,对规划审批、绿化迁移、道路挖掘等实现 “网上一表申报、数据自动流转、部门联合审批”。只对穿越城市主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上) 的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进行审批,审批总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9月28日,湖北省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宜昌召开,推介了宜昌市的做法。

    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0〕18号)。截止到11月30日,已出让“标准地”15宗,面积957.04亩,其中,国家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1宗,面积15.08亩,占国家级开发区出让工业用地宗数的100%(目标要求10%),省级开发区及其他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14宗,面积941.96亩,占省级及其他开发区工业用地宗数的13.6%(目标要求5%)。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点状用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点军区开展“点状用地”试点,对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用地明确实施路径。

    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继续适用18件,建议修改后适用5件,经清理,没有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12件,取消8件,建议保留5件,为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公平的政策环境,提升服务的便利度。

    四、推行“互联网+”,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着力优化办事环节。宜昌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5个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整合为2个环节(申请受理、缴费领证),实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籍一体化调查和联合测绘。

    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集中服务”、“零一二”办理时限和二手房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实现注销、查解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小微企业即来即办,一般抵押登记、变更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首次登记、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批量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在城区实行“标准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进一步精简申请资料。实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5件,查封登记申请材料3件,注销登记申请材料3件,抵押登记申请材料3件,预告登记申请材料3件,变更登记申请资料4件。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新进规企业、投资主体按规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提供“全天候服务”。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线上预申请服务和不动产登记“微服务”,并为大客户、工业企业提供企业服务专区。新增不动产自助查档机,只需一张身份证,最快10秒钟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打印,查询结果证明即可到手,实现查询环节自助化,领证环节便捷化,申报环节网络化。

    五、推行多规合一,构建一张蓝图一个平台

    2019年8月,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主城区“多规合一”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式同步开展主城区“多规合一”一张图整合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基础资料收集、县市区调研、重点部门座谈、部门意见征求等工作,已形成“双评价”、“双评估”和相关专题阶段性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宜昌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并通过省厅审查汇总上报,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核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以市县联动方式初步拟定了城镇开发边界,提出了主要约束指标管控要求,融合主城区“多规合一”编制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目前,正在按照部省安排部署,市县联动、压茬推进,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建立上下一致、高效集约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2019年7月,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先后调研了广州、上海、福建等地多规合一平台建设情况。完成政府采购后,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到11月进场宜昌,开展数据收集及目录梳理工作,并在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高新区等开展平台建设调研。2019年10月,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系统模块开发工作,搭建了包括一张蓝图、项目储备和项目策划生成三大模块为主要功能的宜昌市“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并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宜昌市工改系统等相关平台的对接,实现了与各个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达到了“一网”通办的目的,并利用平台在高新区开展建设项目空间协调。

    六、强化执法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用信息归集、评价等体系建设,统一信用信息评价标准,有序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的共享和运用。目前,已纳入信用评价的信用事项236项,对24家土地评估机构、14个土地使用权人(经营性)、2个采矿权人、6家矿业权中介机构、24家规划方案设计单位、23家规划条件核实单位、11家测绘单位、161家国土整治从业单位进行了集中评价。通过集中评价,对1家建设单位的失信行为给予扣分的处理,3家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进行约谈,5家中介机构和2家施工企业给予信用降级并在信用中国平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