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综合总第4927期 >2020-12-21编印

河北邢台: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刊发日期:2020-12-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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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加大《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力度,有效防治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禁放社会氛围,近日,邢台市多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12月8日下午,沙河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单,耐心解答了群众的咨询。此次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举报奖励标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沙河市公安局从12月7日至13日将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活动。除市局外,各派出所还在辖区内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多措并举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禁放烟花爆竹、保护大气质量的认识。

    12月6日上午,清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到清河县王官庄镇小屯集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说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现场群众对宣传活动纷纷点赞。一名群众说:“往年放烟花爆竹不但污染环境,还经常造成火灾,被鞭炮炸伤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我觉得禁放烟花爆竹非常有好处。”

活动现场,在听了民警对政策法规的讲解后,小屯村王某主动将家中存放的鞭炮上交到村委会。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三禁”行动的认识,让大家熟知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2月9日下午,开发区分局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页和悬挂条幅的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该局治安大队印发《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册2000份,宣传单页20000份,条幅200条,分发至各派出所。各派出所分别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站”,并安排人员在村庄、小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无死角。

    从12月7日开始,内丘县局组织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周活动。活动中,内丘县局统一制作了宣传条幅分发至各派出所,在全县域内中心广场、居民生活区、大型商超、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悬挂。同时,积极组织民警进村、入社区大力宣传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主动上缴私存的烟花爆竹,积极举报私藏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