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综合总第4927期 >2020-12-21编印

福建泉州:坚持“五个抓手” 筑牢安全“屏障”
刊发日期:2020-12-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省应急厅,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个抓手”大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经营监管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促进泉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筑牢安全屏障。

认清形势 紧绷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这根弦

目前,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形势依然很严峻,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目惊心,社会影响巨大。2019年全国发生2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较大事故:(1)2019年2月5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5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国祥便利店外堆放的烟花爆竹发生燃爆,引发便利店和相邻商铺着火,造成相邻商铺楼上居住的5人死亡。(2)2019年12月4日7时32分,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另有4人受轻微伤。泉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分秒必争,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环环相扣 狠抓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是确保安全,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从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各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公安部门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严把烟花爆竹源头安全。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关,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要求。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动检查,严格监督和检查,严防伪劣、超标产品进入市场。对于经营场所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严格规范燃放和个人购买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等燃放活动集中时段,采取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点等重点场所周边治安巡逻等多种措施,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共安全意识,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烟花爆竹等不安全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客运安全监管,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相关部门协同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入群众燃放环节。

持续增压 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作为国民经济的单元之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企业组织经营的法定责任和社会义务。泉州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堵住经营作业各环节安全漏洞,使单位安全基础管理更为坚实稳固。

铁腕整治 保持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高压态势

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并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以及在普通货物或者客运车辆中隐瞒夹带运输烟花爆竹的失信企业和人员,各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惨痛教训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做好预案 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是提高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手段。泉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积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开展针对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对相关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加强相关人员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的培训教育,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紧急、有效、高效应对。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