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拯(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8301040019):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市支行诉被告周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市支行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8月29日起,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当月应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付利息至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72元,公告费500元,合计1072元,由被告周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欧湘:本院受理原告廖志祥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唐国生:本院受理原告谢建然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唐国生、贵州泰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骆昆贤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并通过调查了解,无法与你和该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江西省大唐明建设有限公司义龙分公司、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岑鹏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邮寄诉讼材料,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辛建功:本院受理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你与李振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122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俞钞(512930197406042632)、刘凤英(511381197910162664):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381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柏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冯强(512930196702181536):本院受理原告唐中翠、何艳梅、何锦、郭芝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被告冯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唐中翠、何艳梅、何锦、郭芝兰工资款人民币89,24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381民初3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柏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四川省射洪县文升乡慧灵寺村3组覃春:本院受理的(2020)川0922民初2337号原告敬仁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0922民初233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覃春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敬仁林支付下欠人工工资70000元。二、驳回原告敬仁林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四川省射洪县金鹤乡才子村4组肖建华:本院受理的(2020)川0922民初2877号原告宋康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0922民初287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宋康林与被告肖建华离婚。二、驳回原告宋康林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林艳华:本院受理原告刘云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6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原告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戴传福: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万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万明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660元,由你负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831民初1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李玉明、邹小娜:本院受理原告王树东、李沫诉被告李玉明、邹小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781民初25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贺登然:本院受理原告蔡老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万代美:本院受理原告陈凯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智鹏:本院受理的(2020)川0522民初2849号案件原告田林与被告朱开良、张智鹏、孙希刚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0522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