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资讯总第4925期 >2020-12-17编印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刊发日期:2020-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安徽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为获得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单位颁奖,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红色引领、品牌示范、全面发展、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抓业务、强队伍、促管理,检察工作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步。党建工作获评金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六安市基层检察院综合考评 “先进单位”、连续六届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该院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多名干警获得省市表彰,并涌现出“安徽好人”等先进典型,多年来无一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理贫困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助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务实为民要求,着力构建良好检察公共关系。该院持续打造“温暖控申”品牌,依法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前茅。精细机关综合管理,促进检察业务优质高效开展。修订完善30余项制度,促进各项检察业务规范、优质、高效开展,该院办理的案件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表扬。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院“红烛志愿服务队”获评安徽省2020年5月“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典型。

(周莉、徐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