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12月2日,记者在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沈阳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8月末,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10月起,各区组织开展工程验收工作。2021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将在扩大融资、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税费减免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创新服务。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张界夫介绍,2020年,沈阳市共改造老旧小区63个,惠民37182户。改造前,社区组织下发一封信、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了解居民诉求,形成改造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公示,改造中邀请居民全程参与,每个改造点位社区组织居民成立了“小区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监督施工质量,改造后邀请居民代表参与验收评价,形成共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部副部长李本鑫介绍,2021年,沈阳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此外,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