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日上午,重庆秀山县“打非办”接到群众举报,兰桥镇官舟村青杠组一居民家中,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秀山县“打非办”庚即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以及当地乡镇、派出所展开了联合执法行动。经现场核查,在兰桥镇官舟村青杠组黄某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5件。
执法人员随即对这批烟花爆竹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其无正规生产产家、生产日期、生产地址,属于典型“三无”产品,并且储存地位于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内,对附近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安全隐患。
经现场教育,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所有者黄某某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的严重性,执法人员当场对黄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依法查扣并移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秀山应急管理局提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具有法定程序。储存烟花爆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必须专人专库妥善管理,并经有关部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