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乡村总第4884期 >2020-10-21编印

怀远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
刊发日期:2020-10-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5 副本.jpg

9月10日,随着“96669”的一声短信提示音响起,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古城镇潘新村的村民赵某那里收到了怀远农商银行古城支行发放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0000元,成为该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第一位受益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衔接 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变资产,解决农户、新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怀远农商银行在县委、县政府、县人行、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农村农业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自然人最高可贷款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可贷款100万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授信期限长达三年,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一年,能够有效解决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对助推县乡村振兴、促进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该县已对26.53万农户承包土地进行了确权并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为该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较快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怀远农商银行将以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功发放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办此项业务,进一步满足“三农”融资需求。

(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