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日期间,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对多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劝阻,对部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理。
10月4日,啤酒公园周边的饭店有办喜事的群众,为了增添喜庆氛围,正准备违规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并予以当场制止。同时,对当事人、饭店负责人和周边居民群众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包头市公安局致全市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禁燃规定进行宣传。
同样的事情,也在高新区某饭店门口发生了。不同的是,因为李某某、王某某已经燃放,且情节相对严重,民警当即调取相关证据并向展示,并随后对两人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
事实上,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节、国庆节,包头市公安局在节日前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责成相关警力,采取沿路巡查、及时出警等方式,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截止到2020年10月5日,全市共出动警力 459人次,张贴、发放宣传单 1589份;告知各类饭店、底店、酒店等场所 346家,劝阻 4人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