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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全面排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
刊发日期:2020-09-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本报记者 任兵兵


    近日,记者从山西吕梁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到11月底,吕梁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按照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山西省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吕梁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求,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吕梁市城乡建筑领域。在为期三个月的排查整治活动中,9月1日—9月20日将集中进行隐患排查。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做到一是摸底排查全覆盖。要实施分类排查,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临时搭建、墙体裂缝、结构构件变形破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违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造、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标识是否齐全;人员聚集活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要明确排查标准。排查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要安全,地基要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二是“拆违拆危”要彻底。要对违法违规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对非法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坚决停止建设、依法拆除;对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责令产权人进行鉴定加固。

三是全面整治建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全面规范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程序,规范经营性场所备案登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占地乱象。

    为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吕梁市委、吕梁市政府将成立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应急值守不到位,或者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