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视点总第4843期 >2020-08-17编印

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0-08-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为减少环境污染,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翼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省翼城县翼城县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显示,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县城建成区及其周边重点区域(包括:北关村、西关村、世家庄村、古城村、西石桥村、石桥村、上高村、下高村、寿城村、东寿城村、陵下村、南官庄村、苇沟村、营里村、乔坡村、辛庄村、春雷铜材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柏枝火。

    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以下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中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