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在某理发店理发,仅仅洗剪吹就被收取58元。另外,消费者对于理发效果不甚满意,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至江阴消保委周庄分会。
接到投诉后,周庄分会工作人员到现场向商家询问相关情况。经调解,商家退还收取的费用,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另外,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商家未明码标价,将此情况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在遇到不明消费时,消费者可以及时拒绝,或根据不同情况终止消费,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胡泽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