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东:本院受理广安市前锋区三和酒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603民初1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文义红:本院受理曾希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603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王乾涛:原告贾金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3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乾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25000元及逾期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冉振亚、董岩岩:本院受理原告王守生、刘广霞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3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份,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康晓晓:本院受理的原告饶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502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被告刘福飞、周丽:原告贵州盛祥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福飞、周丽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81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书主文:一、被告刘福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贵州盛祥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25891.55元及违约金7600元,共计33491.55元;二、驳回原告贵州盛祥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37元,由被告刘福飞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张成亮:本院受理原告张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221民初4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于镇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曹县德丰置业有限公司、张卫军: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9)豫1402民初1295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曹县德丰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鹏钢材款4135852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何建民:本院受理曹国均诉你、敬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明确通讯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321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南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诉期为送达后十五日内,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俊、张莉:本院受理赵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明确通讯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1321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南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诉期为送达后十五日内,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杨太芬、何从阳:本院受理夏守信与杨太芬,何从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00时在本院南隆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凌丽侠:本院受理原告王希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303民初414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鞍山市安合橱柜商店:本院受理原告于淼诉你及被告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0303民初2166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陈术凯:本院受理原告陈术池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双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瑞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理团队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谭振飞:本院受理原告郑思红诉被告谭振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933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靳帅领:本院受理库国语诉靳帅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内,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余永红:本院受理王会俭诉余永红名誉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内,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王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商丘市欣帝仓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权县支行诉你及民权县庄周面粉有限公司、孙永海、李其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黄干劲、廖先芬:本院受理原告蒋方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陈家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廖安富:本院受理(2020)川2021民初2506号原告袁林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0年10月27日9时0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世培:本院受理的(2020)川2021民初2838号原告汪胜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注 销 公 告
开封康博香料有限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号:410222100000144,请相关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