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品牌报道总第4817期 >2020-07-10编印

云南白药牙膏:
“禁止宣称美白功效”或为错误理解
刊发日期:2020-07-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产品事业部研发总监高鹰:

新《条例》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模式,最大的改变就是增加了牙膏产品上市前的备案工作,这样一定会增加产品上市前的准备时间,同时如果产品检验报告需要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话,企业还会增加相应的检验费用。《条例》的实施虽然增加产品上市的时间,但也防止了上市前可能出现的准备不足或安全性风险,起到事前检查监督的作用。

在《条例》中明确指出,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在国标GB/T8372《牙膏》及行标QB/T2966《功效型牙膏》中已明确,牙膏的功效分为牙膏产品的基本功效和功效牙膏可宣称的功效,牙膏的基本功效为:清洁口腔、减轻牙渍、减少软垢、洁白牙齿、减少牙菌斑、清新口气、清爽口感,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含牙龈)健康,保护口腔健康。上述基本功效不需要进行第三方机构验证。功效牙膏可宣称的功效为: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除渍增白、抗牙结石、减轻口臭以及完成针对改善口腔问题功效作用验证的其它功效。上述功效的验证需要按照QB/T2966《功效型牙膏》标准规定,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证。

   近来网络上进行的报道,新《条例》禁止宣称美白功效,应该是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