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817期 >2020-07-10编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实施
推动羽绒业可持续发展
刊发日期:2020-07-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史晓菲)去年下半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批准发布了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在内的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规范》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等六家单位起草,已于今年2月28日正式实施。

日前,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理事长姚小蔓向记者介绍说,根据羽毛(绒)加工工艺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羽毛(绒)加工企业可进一步分为水洗羽毛(绒)加工企业和不含水洗的羽毛(绒)加工企业,本技术规范主要研究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含水洗的羽毛(绒)加工工业。因此,适用于水洗羽绒厂。“从环保部摸底调查来看,全国共有三百家左右的羽绒厂要执行这个标准,就整个羽绒行业看,需要执行这个标准的企业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无疑,环保工作是国家发展大计,与行业发展密不可分。《规范》将有效帮助企业梳理羽毛(绒)加工的废气、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规范企业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悉,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此前我国尚无羽毛(绒)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法指导企业申请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核发。羽毛(绒)加工行业工艺废气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行业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和排放等环节缺乏相关环境管理规范作为依据。废水排放执行《羽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01),但未对间接排放提出限值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为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联合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等5家单位组成项目组,承担了《标准》制定相关课题任务。

资料显示,羽毛(绒)水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pH值、悬浮物、BOD5、COD、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羽毛(绒)加工工业废水排放执行《羽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1-2008)。羽毛(绒)水洗加工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羽绒干燥、冷却、分毛等过程中产生的羽绒短纤、灰尘等颗粒物。

该《规范》规定了羽毛(绒)加工工业(含水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含水洗的羽毛(绒)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来自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羽绒及制品生产、出口和消费国。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的数据,中国鸭养殖量占全球 74.2%,鹅养殖量占全球93.2%。因此,作为鹅鸭养殖业的副产品,中国的羽绒原料也占据全球绝大份额。据调查,我国年产羽绒 40 万吨左右,其中鹅绒和鸭绒比为 1:9。丰富的羽绒原料资源为中国羽绒行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和升级空间。

近年来,中国羽绒行业在稳定外贸市场的前提下,开始大力拓展国内市场。近年来国家经济环境、发展政策的转变以及当前消费市场升级和需求的变化,为中国羽绒行业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战略支持和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