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814期 >2020-07-07编印

多点发力全面推进消费扶贫 部委机关“直播带货”
刊发日期:2020-07-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上报的2019年全国消费扶贫开展情况报告,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和表扬。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东部沿海地区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483亿元,为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入强大动力。

“自掏腰包”购买过亿湖北滞销农产品

 近日,发改委发布《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的倡议》,号召全委各司局、单位和干部职工积极行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大力购买湖北省春茶、香菇、小龙虾、橄榄油等特色农产品,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贡献一份力量。
 随后,发改委各司局、各单位积极行动、迅速响应,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购买湖北省特色农产品,调动系统内相关资源力量,拓展消费扶贫范围,持续扩大购买规模。振兴司加强统筹协调,与湖北省有关部门积极衔接,确定滞销特色农产品目录清单,为产销对接等提供服务和保障。办公厅、人事司高度重视、尽力而为,司领导带头选购,其他同志积极跟进、奉献爱心。机关党委、环资司、评督司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号召,积极购买。机关服务中心专门研究采购方案,积极动员机关幼儿园、青岛培训中心等单位优先采购湖北省滞销农产品。运行局主动联系中石化、中海油、美团等企业和行业协会,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购买或帮助销售湖北特色农产品。
 截至5月中旬,仅1个多月时间,全委各司局、各单位和干部职工直接购买湖北农产品约200万元,帮助销售湖北省春茶、香菇、小龙虾、橄榄油等各类农产品超过1亿元,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相关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各地明确政策细化举措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贯彻《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江苏、重庆、贵州、甘肃等地还围绕进一步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瓶颈”制约,配套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在省级层面形成推进消费扶贫的“1+N”政策体系。北京、江西等地对各级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份额比例作出明确规定。辽宁组织开展情况摸底,以县为单位建立扶贫农副产品和供应商目录。福建打造消费扶贫流通示范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创建“绿色商场”。广西专门出台政策措施,明确每年用职工福利费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职工福利支出总额的50%。陕西宁陕县出台扶贫特产销售额统计认定奖补办法,鼓励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此外,各地还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消费扶贫的具体落实。
 比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机制,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持续开展扶贫产品定向采购和集中展销,强力推进消费扶贫。福建、河北等地积极探索推动军队保障领域消费扶贫和劳务合作消费扶贫等新形式。

创新模式示范引领打造扶贫“营销体系”

 消费扶贫使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成为百姓餐桌上的一道亮丽风景,消费扶贫实现了全国人民同贫困地区的“互联互通”,消费扶贫使消费成为一种“高尚的消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举措,通过线上和线下多元渠道购买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和服务,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有机结合,是一种“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模式。消费者既可以通过网络线上平台或从线下贫困村、扶贫合作社、乡镇集市等处购买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也可以通过参与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形式购买旅游产品、劳动服务,以市场消费的形式帮助贫困户拓展收入来源,从而切切实实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记者注意到,在实践中,各地都比较注意“开动脑筋”创新模式,全力探索消费扶贫的各种模式。如北京市搭建消费扶贫双创中心,建立消费扶贫“九大营销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消费扶贫+菜篮子”新模式,带动近28万贫困人口增收。上海开展“百县百品”系列活动,召开消费扶贫推进大会,采购和销售受援地区农产品22亿元,带动近10万贫困人口增收。广东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易市场,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重庆探索建立起以“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的协作机制、以利益为纽带的长期稳定供销机制、贫困群众利益分享的带贫益贫机制等三大消费扶贫机制。   
      (法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