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山西省文旅行业将依法依规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并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执法监督。
山西省文旅厅向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太原市建成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底,全省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该通知要求,在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文化和旅游场所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确保不降低饭店的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使用或调剂使用,不要轻易丢弃,减少一次性用品的适用范围和用量。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要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范畴。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晋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