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富:本院受理的付来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224民初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官道口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赵靖、商丘鸿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何延振与你们及被上诉人孟凡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4民再3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铭君:本院受理杨银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孔文明、刘改兰:本院受理杨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25民初4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陈立凤:本院受理原告张芬诉被告陈立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于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徐捍卫:本院受理原告华林、吴春霞、华宇航诉被告徐捍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于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胡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杨爱琴诉被告胡建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于2020年9月15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叶德玉:本院受理原告冯福火诉被告叶德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于2020年9月1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王新安:本院受理原告姬绍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开庭前一日届满,并定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车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刘嘉、李晴:本院受理原告任玉鑫诉被告刘嘉、李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1081民初5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许庆友: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洪滨、张方芹、吕朝强、张洪杰、吕迎春、张云岭、张建、信财明、王强、王铁金、信财亮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龙姐三:本院受理麻银昌诉你婚姻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628民初17号、(2020)黔0628民初17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陶桂宏:本院受理原告何亮平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22民初6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郭秀平、郭长周:本院受理原告郭国争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豫1602民初619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建波:本院受理原告孔秀娟、张琳诉你和民权县星迈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商丘涌金置业有限公司、张永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圆鹏诉你们与王国民、申先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22民初63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文兵:本院受理原告吴华安诉你与刘克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22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素梅: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和信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开庭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驿城区法院胡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0日在消费日报刊登的一则公告中,原“盖伟芳,曾用名(盖芳):本院受理原告唐灵芝诉盖伟芳,曾用名(盖芳)债权股让合同纠纷一案,”应为“盖伟芳,曾用名(盖芳):本院受理原告康灵芝诉盖伟芳,曾用名(盖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特此更正。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李陈高、李栓紧:根据我公司与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2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于当日将李陈高作为借款人,李栓紧作为担保人与我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含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转让给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请您继续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许昌市魏都区桃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马海峰:根据我公司与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2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于当日将马海峰作为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含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转让给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请您继续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河南东祥久盛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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