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红梅)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 《总体方案》)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提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设计和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1+4”。
“6”是指《总体方案》围绕6个方面的自由便利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贸易自由便利方面;投资自由便利方面;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方面;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方面;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
“1”是指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把握好海南的优势和特色,坚持通过精准发展科技含量高、生态环保、有海南特点的实体经济来建设自由贸易港。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4”是指加强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将通过实施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吸引全世界企业和人才到海南投资兴业。全力推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离岛免税政策调整、进口商品零关税等各项重点政策迅速落地实施,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对标国际一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最便利的条件、最优质的服务,吸引全世界企业和各类人才到海南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