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聚焦总第4780期 >2020-05-18编印

湖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刊发日期:2020-05-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指出为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根据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于5月14日-6月30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的目标是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的范围为全省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和储存仓库,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 
    检查督导的检查阶段是5月14日至25日。联合检查组深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对照检查督导内容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及时下达检查文书和整改指令。
 督导整改阶段是5月20日至6月20日。联合督导组对各地检查、督导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整改不实不细的单位、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查处。
    各地联合检查组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开展实地督导,确保检查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集中督办、曝光阶段是6月21日至30日。对6月20日前仍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湖北省安委办将挂牌督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
    集中演练阶段是6月20日至30日。各企业针对罐区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市、县安委会办公室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以及典型化工事故处置复盘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实战演练。
    检查督导主要内容是,(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温度、压力)上下(高高、低低)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企业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在线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准备情况;生产、批发企业“四知卡”“四防”落实情况;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批发企业“六严禁”执行情况。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三)文件宣贯落实执行情况:中办国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要求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
      (湖北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