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776期 >2020-05-12编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发布
儿童用品相关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种类归并优化
刊发日期:2020-05-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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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薛淄)4月28日,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
 其中关于儿童用品相关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种类从童车类、电玩具类、塑料玩具类、金属玩具类、弹射玩具类、娃娃玩具类、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7种产品,优化调整为童车类产品、玩具和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3种产品。其中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其他车辆玩具从童车类产品中分离出来,归并为玩具种类中的骑乘车辆玩具,并给出了相关的适用标准。
 《2019年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国玩具零售市场规模达705亿元,同比增长近10%,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玩具消费国。在玩具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同样不容小觑。
 为加强对玩具质量的把关,保障儿童人身安全,自2007年6月起,我国开始对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玩具3C认证”),这些玩具产品必须标明3C强制性认证标识方可出厂销售。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全国取得有效3C证书的玩具证书约11000份。
 玩具3C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执行促进了儿童用品质量的提高,但玩具质量问题依然存在。数据显示,从2007年—2015年底,我国儿童玩具共计召回320次,涉及数量22.46万件。值得一提的是,在3C目录外玩具检出不合格批次中占据较高比例,例如2019年3月15日,产品质量监督公众号公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查10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毛绒布制玩具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8.1%。
 “目前我国玩具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物理机械安全设计不合理,使用新型材料不当,一些原材料管控不力等,这与相关标准的更新慢和缺失等因素有关。”广州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婴童用品实验室副主任黄理纳表示。
 在2020年4月28日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中,记者看到,儿童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种类得到优化调整,从2019年7月最新3C认证划分的7种产品,归纳分为童车类、玩具类、机动车儿童成员用约束系统3种产品,同时在3种产品中进行细分,并在说明一栏,明确适用标准,如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其他车辆玩具从童车类产品中分离出来,归并为玩具种类中的骑乘车辆玩具,并明确适用标准为GB6675.1、GB6675.2、GB6675.3、GB6675.4、GB19865(不包括第20章)。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国际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标准的订立应该摒弃“国情化”的借口,尽快与世界接轨。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归并和优化的细分对于提高标准适应性、安全性,切实解决老化滞后问题,适应行业转型和消费升级,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