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消费维权,是媒体记者的法定职责,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善事好事”。抱定这样的信念,河北工人报社会法制部主任贺耀弘自1997年开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连续报道新买私家车自燃事件,组织协调报道美容卡预付费集团诉讼,每年3・15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周”活动,组织专家律师研讨新型消费维权,上书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金融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的不断出现,传统媒体也遭遇新媒体的挑战,贺耀弘与时俱进地提出并实践了有新特色的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重点关注网络消费维权活动,变革传统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消费维权新闻宣传新格局。
手有金刚钻,敢揽磁器活。贺耀弘从1998年开始,工作之余挤时间,业余时间全牺牲,自学了大学法律专业的全部课程,2004年通过第一届国家司法从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证书。由此,贺耀弘的新闻专业与法律技能实现“双剑合璧”,既擅于从政治高度、社会大局把握消费维权的方向,又能从法律视角、维权细节引导消费维权的走向。贺耀弘不为社会执业律师高收入所动,仍然坚守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第一线,深入钻研新闻宣传和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迅速成长为专家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骨干。他采写的稿件和主持的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关注和社会好评。
他最早提出、研究并公开报道预付卡消费纠纷,推动全省首个美容卡集团诉讼成功解决。面对省会某大商场出租的店面办卡后消失引发近百人消费投诉事件,从商业史的角度,贺耀弘深入研究解放前上海商业管理;从现行法律角度,贺耀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案情全面认真法律分析,与原省消协一起,共同引导组织投诉人通过消费维权集团诉讼方式维权;积极联系办案法院,通过汇报、报道等多种方式,促进案件胜诉并成功执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以媒体为平台统筹社会资源推进消费维权。贺耀弘以河北工人报的《维权在线》版面为舞台和阵地,采访撰写“新私家车自燃之后”等有份量的消费维权稿件,围绕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节点,不断深化个案事件报道,同时通过召开“新型消费维权研讨会”等方式,集中整合提炼官员、学者、律师的集体智慧意见,通过向国家立法机关提交修改法律意见书等方式,持续发力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的新机制。
迎战融合新媒体,变革传统媒体报道方式。随着“互联网+”发展和新媒体时代到来,贺耀弘通过开设“摇摆的天平”公众号,将消费维权典型报道和消费法律知识,以更加便捷方式推送到读者朋友的眼前,通过更方便的互动方式,为读者消费者提供新闻宣传服务。
针对传统纸媒体如何应对新媒体挑战,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报道,贺耀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并在将之运用于实践中。贺耀弘认为,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对象发生三个重大变化:柜台交易日渐式微,网络消费登堂入室成主流;经营者强者越强,消费者弱者越弱,格式合同流程化,交易主体多元;消费活动跨区域、跨法域、跨产业,传统消费维权的树状、层级结构不适应。 贺耀弘提出并实践三大新闻宣传策略:快不过网络,反向追求慢——讲好消费维权故事,网络互动辅助;人人都有喇叭的自媒体时代,反向做响大喇叭——权威解读消费维权案例,打造新规则;网络时代信息碎片化,纸媒反向讲整合——深度专题报道,扩大影响力。
22年来,贺耀弘本人采写撰写的消费维权稿件达1000篇左右,其中《新车自燃维权咋就这么难》《业委会起诉开发商:小区活动中心哪去了?》《医患和谐的“新处方”和“新路径”》《“双11”跟着电子商务法去网购》《网络消费维权的新冲突和新规则》等大量稿件,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贺耀弘被评为第七届河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受到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表彰。贺耀弘组织带领部门记者采写刊发稿件达1万多篇,开展了大量消费维权活动,为推动河北省消费维权工作做出有目共睹的努力和贡献。 (吕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