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焦点总第4762期 >2020-04-17编印

遭遇“李鬼”冒名侵权
大自然床垫发布严正声明并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刊发日期:2020-04-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本报记者 陆 俊

 中国植物纤维床垫的发明者,知名的大自然床垫,近日遭遇了“李鬼”,被河南一家名为“大自然室鑫”的家具公司仿冒并严重损害了品牌声誉。这家公司售卖有“大自然”字样的床垫,让很多喜爱大自然床垫的消费者分不清真伪,误购了该公司的床垫,并出现了质量问题。媒体报道后,被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误认为是真正的大自然床垫出现问题。为此,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严正声明,澄清这家公司和大自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并启动了追究该公司侵权行为的法律程序。
    4月4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及腾讯视频等多家媒体发布了标题为《只要一躺下就有东西蠕动,揭开床垫一看女子不淡定了……》的相关报道。在该报道中,一位姓张的女士称在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购买的床垫里面生虫,睡觉有响声......”。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分不清“大自然室鑫”和“大自然”有什么区别,误认为是知名的大自然床垫。因此,相关报道通过网络扩散后,误导了消费者并对大自然科技公司及合作伙伴带来负面影响。
     经调查,该报道中涉及的门店是“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的,并不是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伙伴开设的门店,而且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和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委托、代理、授权或合作等。也就是说,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和正真的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售卖的“大自然”床垫也完全不是消费者熟知的“大自然”品牌植物纤维床垫。而且,通过在国家商标总局的调查,发现这家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的“大自然室鑫”商标根本是无效的。
     为此,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严正声明,声明提出:一、报道中涉及门店属于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及合作伙伴开设的“大自然棕床垫”专卖店,本公司未与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存在任何委托、代理、授权或合作等法律关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规定,任何可能侵犯本公司权益的行为,本公司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新三板上市公司,是以卧室家具为核心业务,集植物纤维弹性床垫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床垫、床具的生产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
    作为生态睡眠的倡导者,大自然床垫一直秉承着“为生活创享自然之美”的理念,本着为消费者提供天然舒适睡眠的初衷,精心制作每一张大自然床垫,用高铁的标准呵护健康睡眠。
   大自然床垫将国际先进的植物纤维成型技术运用到床垫生产中,制作工艺遵循了其独创的“三段式”立体结构的健康睡眠床垫理论,运用空气动力学原理,使卷曲山棕纤维成三维空间网状阵列式结构,历经25000次耐久性试验,40多道工序,以此保证了大自然床垫具有优秀的静音效果、优良的透气性、良好的透水性以及绝佳的软硬度。 大自然坚持通过科技手段使天然材料成为最佳的寝具产品,开创了中国棕纤维弹性材料行业,建有国内唯一的“棕纤维弹性材料研究所”,与多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在植物纤维弹性材料、睡眠领域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拥有国家专利300多项,发明专利50多项,主导起草的《棕纤维弹性床垫》行业标准已于2011年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大自然床垫以自然为基,技术引领,铸造适合国人睡眠的品牌产品,用自然原料,优良品质为国人带去健康睡眠。
 
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4月4日,由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采访及报道,腾讯视频等媒体转发了河南省的张女士在“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购买的床垫,“只要一躺下就有东西蠕动,揭开床垫一看女子不淡定了......”的相关报道。
   由于该报道的网络扩散,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对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具有完整知识产权——“大自然”牌系列产品的认识,对我公司及合作伙伴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为此,我公司就此事件严正声明:
   一、报道中涉及门店属于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非我公司及合作伙伴开设的“大自然棕床垫”专卖店,我公司未与河南省大自然室鑫家具有限公司存在任何委托、代理、授权或合作等法律关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规定,任何可能侵犯我公司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避免广大消费者与合作伙伴混淆品牌,误认产品,遭受损失,特此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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