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海、江苏宇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成斌、赵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信和汇金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康静诉你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812民初6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袁辕、赵瑞丹:本院受理原告孙汉主诉你们及沈贤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812民初8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勇、赵燕:本院受理原告张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812民初5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朱德起、朱苏:本院受理淮安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恺:本院受理原告张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6年12月16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了民事判决书,你称要求自取,因你长时间未取,邮局将特快送达的民事判决书退回我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1303民初43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北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刘改兰、孔文明:本院受理原告杨涛诉你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外出地址不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0年6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王威威:本院受理原告杨浩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赵全国:本院受理原告武书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223民初5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安徽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春:本院受理原告彭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322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杨启强(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303306338):本院受理的(2020)川1381民初214号原告朱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0年6月23日09时0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陈超: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支付材料款3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双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洪先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其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56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十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双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陈新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宗海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双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茹军、陈蓉:本院受理的(2019)川1921民初1441号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茹军、陈蓉、王治华、魏芹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兰学: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管城区安诚建筑物资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豫0727民初310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彭余忠:本院受理李俭军诉被告彭余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602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由被告彭余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俭军工程定金100000元并从2015年11月26日起至上述工程定金全部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900元,由被告彭余忠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陈毅: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国与被告陈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0年6月19日9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黄旭:原告陈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0日立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年6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果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屈林:本院受理的(2020)川1603民初213号原告许道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4月28日10时至2020年 4月29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刘晓红名下位于天龙湖运河城37幢1单元6层东户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网络询价最终参考价736913元,拍卖保证金为100000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徐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6039。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杭玉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马玉荣、吴麻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内0525民初60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
杨晓树:本院受理原告黄庆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杨永涛、李敏:本院受理原告杨战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1122民初3162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