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社会观察总第4739期 >2020-03-16编印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刊发日期:2020-03-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