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关注总第4726期 >2020-02-26编印

餐饮企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印发
刊发日期:2020-02-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月6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配送管控部门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