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专版总第4720期 >2020-02-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0-02-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贾东亮:本院受理的袁廷军诉黄清波、河南国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起诉申请副本、鉴定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陈加军、林荣钿:本院受理淮安市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江苏慧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强诉你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郭五军:本院受理原告祝青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双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庞柳磊:本院受理原告邵艳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郭志新:你与姬松岭、王玉忠等人担保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724民初4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程荣安:本院受理原告何中喜诉你及祝学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丰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阙保彬:本院受理原告张羽军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22民初6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斯娜:本院受理原告张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十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王顺刚:本院受理原告雷廷平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你给付原告劳务工资32525元及利息;2、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20年5月25日上午9:30时在本院巨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熊黄兰:本院受理原告杨小东诉被告熊黄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826民初3771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书主文:被告熊黄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杨小东借款本金6万元,并自2019年9月10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徐唐香、栾钢、张华:本院受理原告祝素超诉被告徐唐香、栾钢、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826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书主文:被告徐唐香、栾钢、张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偿还祝素超借款本金6万元,并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