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706期 >2020-01-22编印

突出品牌特色 辽宁大力发展城市夜经济
刊发日期:2020-01-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夜经济是以本地居民和外埠游客为消费主体,以休闲、旅游、文化、餐饮、购物等为主要形式,时间范围从晚上6点到次日6点之间发生的各种经营消费活动。如今,夜市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的“温度计”和“晴雨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锦州市委员会通过调研发现:辽宁省各市夜经济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政府对于夜市市场管理缺乏统一标准,在条例政策和行为规范管理上引领指导作用不明显;二是夜市发展过程缺少自身的品牌和特色;三是市场业态较为单一,多以餐饮娱乐为主;四是夜市配套设施较差,限制了夜经济的发展;五是夜经济受冬季气候条件影响大且夜市经济缺乏活力。
 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锦州市委员会提交“大力发展辽宁省城市夜经济”的建议,建议包含“细化政府职能分工”“突出城市品牌特色”“引导夜经济差异化发展”“抓实夜经济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开展营销活动”等五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