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视点总第4699期 >2020-01-13编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获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刊发日期:2020-01-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闫廷)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公示拟授予新一批12个“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1259号)等有关安排,国家交通运输部受理了石家庄、呼和浩特等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并于2019年8月至12月赴相关城市进行了技术评估和专家验收。

经综合评议,石家庄、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青岛、株洲、柳州、西安、乌鲁木齐市已达到创建标准,国家交通运输部拟对上述城市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的决定。目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月3日至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