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697期 >2020-01-09编印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房地产等行业十种典型“霸王条款”
刊发日期:2020-01-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李俊文 □ 李晓玉)2019年12月31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就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凤莲胡凤莲介绍,近年来,企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是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会上,胡凤莲发布2018—2019年度山西省房地产交易、汽车买卖和网络交易市场等行业十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利用合同约定免除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以合同条款免除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3.经营者以交付时消费者检验为由免除己方责任。

4.滥用预付款、定金的概念。

5.限缩经营者责任的条款。

6.混淆不可抗力概念。

7.捆绑收费。

8.免除逾期交房责任。

9.合同双方责任不对等。

10.默示同意其他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邢朝义表示,2020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从加强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继续加大“合同帮农”工作,扎实推进“三个一批”工作等三个方面继续做好合同监管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