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697期 >2020-01-09编印

辽宁10家企业获2019年省长质量奖
刊发日期:2020-01-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2019年12月31日,记者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省长质量奖公布,评定过程突出服务功能。

据了解,辽宁省政府决定授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省长质量奖金奖,授予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连加氢反应器制造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省长质量奖银奖。

据了解,10家获奖企业中,拥有授权专利5263项,制定国家标准121项、行业标准101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595项,3家企业全国行业排名第一。获奖企业在社会贡献程度、专利技术、标准引领、科技创新、同行业领先水平等指标上,都处于同行业先进行列。

从行业分布来讲,获奖企业分布装备制造、电力、冶金、石化、医药、纺织、轻工、电子信息8个行业,其中3家为民营企业。“质量月”活动,909家民营企业参加。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共有114家企业参与,其中民营企业达到了92家,占比80%。开展的中小企业质量认证现状调查和培训,培训企业2260家。寓服务于质量监管之中,开展的中小企业质量“巡诊”,发放产品质量提升建议书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