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燕赵观察总第4692期 >2019-12-31编印

河北省消保委发布网售车载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结果
刊发日期:2019-12-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空气质量是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为了改善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许多消费者会选择购买、使用一些空气净化产品。然而,市场上该类产品的质量和效果如何?消费者如何科学选购?为深度了解产品质量状况、科学引导消费,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针对网售的车载空气净化器这一类小型空气净化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试验的具体情况和结果如下。

本次比较试验,由省消保委以模拟普通消费者,以网络购物的形式在京东、天猫上购买,共17个品牌(产品)。其中在京东购买9个品牌(产品)、在天猫购买8个品牌(产品)。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委托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依据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标准对产品的除菌净化性能项目进行测试。

研究表明,车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甲醛、TVOC、苯、微生物等。本次比较试验测试的项目主要针对这些物质进行,包括颗粒物、甲醛、TVOC、苯的净化效果以及除菌率,考虑到该类产品主要在车内使用,空间相对狭小,消费者对该类产品运行时的噪声也比较敏感,所以本次也对噪声指标进行了测试。若产品宣称具有去除气态污染物(甲醛、TVOC、苯)、去除异味功能时,进行相应污染物洁净空气量试验,若无宣称,不进行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测试。若产品宣称具有除菌功能时,进行除菌率试验,若无宣称除菌功能,不进行测试。考虑到车载空气净化器的适用空间,除菌率(白色葡萄球菌)参考GB 21551.3-2010使用3m3试验舱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

测试的15款样品中,多数产品对空气净化的效果不明显。

1.对颗粒物净化效果比较

细颗粒物是汽车内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之一,车内颗粒物浓度过高,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可引发心血管病和呼吸道疾病。对颗粒物净化效果的测试采用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以下简称颗粒物 CADR)指标。CADR是指净化器单位时间产生的洁净的、无目标污染物的空气体积,单位为m3/h。测试数值越大,说明净化效果越好。对颗粒物 CADR,有8款产品有标称值,品牌之间标称值数据差别比较大,按标准要求,实测值不小于标称值的90%,标称“菲尔博德 Feelbird”的这款产品实测值是标称值的72%,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7款产品则没有标注颗粒物 CADR,所以未依据标准进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从测试结果来看,没有做出判定的样品,只是因为没有标称值,并不代表其对颗粒物CADR的净化效果就好。

2.对甲醛净化效果比较

对甲醛的净化效果测试一般采用甲醛洁净空气量(以下简称甲醛CADR)指标。如果产品宣称除甲醛功能,而甲醛洁净空气量达不到标称要求,就会误导消费者。本次试验标称“米家”、“京造”的2款产品没有宣称除甲醛功能,未做检测;仅有三款产品有明确的标称值,分别是“3M”、“飞利浦PHILIPS”、“菲尔博德 Feelbird”,依据标准要求,该项指标不应小于标称值90%,“飞利浦PHILIPS”符合标准,“3M”和“菲尔博德 Feelbird”不符合标准;剩余10款产品有宣称去除甲醛的功能但却没有标出数值,报告也列出了数据,供消费者参考。

3.对TVOC净化效果比较

TVOC也是汽车内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之一,汽车内一些内饰材料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伤害比较大。标准采用TVOC洁净空气量(以下简称TVOC CADR)来衡量净化器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净化效果,数值越大表示效果越好。本次比较试验的15款产品中只有标称“飞利浦PHILIPS”的产品对此指标有标称值,但测试结果显示未达到标准要求;其他14款产品无标称值或无宣称此功能。

4.对苯类物质的净化效果比较

用苯洁净空气量(以下简称苯 CADR)衡量,实测值越大标明效果越好。本次比较试验的15款产品均对该指标无标称值或无宣称功能。

5.对除菌效果比较

采用除菌率(白色葡萄球菌)指标来进行比较。除菌率执行GB 21551.3-2010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都是车载空气净化器,考虑到适用面积,测试试验舱选用符合GB/T 18801-2015中的3m3试验舱进行,技术要求定为除菌率≥50%。试验只对宣称有此功能的 “路诺”、“澳得迈AoDMA”、“施凯西SKYISH”、“博世BOSCH”、“瑞际LUFTRUM”的五款产品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都满足技术要求。

6.对噪声比较

噪声是指产品运行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在产品高档位下测试,实测值越低越表明噪音越小。噪声过高,不仅有害于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还会降低消费者使用感。如果不使用最高档位,意味着也无法得到最大的CADR,净化效果也相应受影响。

消费指导意见

近年来,空气净化器产品消费快速增长,产品质量应当引起消费者足够重视,从本次测试数据显示,大多数车载空气净化器去除气态污染物能力比较差或者根本不具备去除能力。如,尽管苯洁净空气量项目没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但其原因是没有一款样品标注净化标称值,而宣称有除苯能力的13款样品,所测得的数据有些也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甲醛是人们普遍关心的净化指标,也仅仅只有三款样品有标称值,而且仅这三款样品,其中两款实测数据距离标准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其余宣称有除甲醛能力的其他产品,实测数据更不乐观。去除颗粒物的功能,各样品之间的差距也比较大,个别产品去除效果十分有限。在此,河北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车载空气净化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前大多数车载空气净化器去除气态污染物的能力非常差或者根本不具备能力,但却宣传有各种功能,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消费者应慎重考虑;

2.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要认真查看产品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尽量选购明示执行国家标准和参数标注齐全的产品;

3.建议根据要净化的污染物种类选择相应的CADR值比较大的车载净化器,但也要考虑使用面积;

4.为确保噪声达标,可现场开机试听;

5.根据滤网的更换周期和更换方式,若不想定期更换滤网,可以选择静电原理的车载净化器。这类净化器只要清洗净化部件即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产品功能,但是同时要关注臭氧等有害物质释放的问题。 (吕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