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讨论多年的家电召回制度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会倒逼家电企业从产品定义、设计、生产制造、流通等环节加强质量合规性,加速淘汰一部分质量合规性不好、没有研发实力或售后服务的企业。
记者注意到,家电产品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103219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31395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0.42%,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此前,国家曾于2010年7月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之后并未得到实施。截至目前,政策层面上,国家还未出台专门针对家电行业缺陷产品相关召回的法律法规。
产业观察家丁少将告诉记者,此前对于市场监管机构抽查或用户反映的缺陷产品,更多地是行政处罚或罚款来处理,没有上升到召回层面。即将实施的《召回制度》对整个家电行业整体、大型家电企业及消费者来说是利好,会倒逼家电企业从产品定义、设计、生产制造、流通等环节加强质量合规性,未来家电产品出现问题的概率会减少。这一过程中会加速淘汰一部分质量合规性不好、没有研发实力或售后服务的企业,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种净化。
对于新规的实施,有观点认为会导致家电制造商经营成本的上升。对此产业观察家丁少将认为,事实上,该成本属于前置成本的投入,家电企业前期投入更多技术研发资金,后续召回成本则会减小,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产者若能建立一套消费品可追溯机制,未来缺陷产品的召回成本也能得到有效控制。”丁少将说。
(赵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