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新疆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安全便捷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
《行动计划》共分为构建综合运输服务网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等8个部分,提出了22条具体行动措施。在构建综合运输服务网络方面,提出要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在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方面,提出要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加快构建符合新疆实际、体现城市特点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优化慢行交通服务,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规划建设力度,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间。推进综合客运枢纽、轨道交通站点等周边步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综合治理。同时,加强“僵尸车”“废弃车”等车辆回收。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减少小汽车使用,加强停车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做好绿色出行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金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