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671期 >2019-12-03编印

多地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整治行动
四川、山西出台专门政策强化回收利用
刊发日期:2019-12-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广泛应用,因废铅蓄电池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价值,部分非正规企业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此,全国多地开展废铅蓄电池整治行动。

据中新网11月20日报道,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四川机动车保有量达1667万辆。其中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546万辆,仅次于北京市,位居全国第二。2019年四川出台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政策,铁腕治理废铅蓄电池污染。

  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四川将把涉废铅蓄电池违法企业和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按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四川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率将达到40%以上。为此,《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提出了推动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任务。

  在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面,2019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核发了四川首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许可证,新增14万吨/年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能力,填补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空白,降低了远距离长途运输的环境风险。

李银昌表示,接下来四川还将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为目标,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

  无独有偶,山西省日前也出台相关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力争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据了解,山西省选择省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山西省注册有分公司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省外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及持有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含废铅蓄电池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收集网点——集中转运点——利用处置企业”的收集转运处理模式,每个集中转运点设立不少于3个收集网点。

   在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上,山西从转移管理、运输管理、提升区域转运效率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将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专用信息平台,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核查管理。

  更早之前,河北省辛集市也印发了《辛集市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防治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