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聚焦总第4659期 >2019-11-15编印

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工信部 联合推动“绿色建材认证”
刊发日期:2019-11-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发布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发布对推动建立统一的砂石骨料产品认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砂石骨料行业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砂石骨料产品应用、提升砂石骨料产品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砂石骨料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产品质量逐步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劣质砂石滥用,“劣币驱赶良币”等严峻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高品质骨料的推广应用,不利于从原材料角度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尤其是,当前绿色发展成为我国砂石骨料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绿色砂石骨料产品亟待得到“认可”,从而实现“优质优价”、“专材专用”。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指出: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基本要求,满足GB/T 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B/T 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相关要求,具备从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可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对依据有关检测数据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按照《指导意见》、本实施方案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进行实施,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