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652期 >2019-11-06编印

短视频监管不能“短”
刊发日期:2019-11-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山东省枣庄市两名未成年女孩因模仿网红自制爆米花意外引起爆炸,引发公众对于儿童网络安全的关注。但意外发生后,同类的教程视频仍在无安全提示的情况下,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传播。
   《2019中国网络视频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含短视频)已达到7.25亿,短视频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在青少年中的普及面越来越广。然而,利益驱使下,一些短视频平台及视频制作者竞相发布惊奇、刺激、危险的短视频内容,致使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在模仿时容易发生意外。
   未成年人模仿性强,短视频中的一些危险、暴力、暴露等镜头,往往会成为他们的示范教材,部分人还会沉迷其中。特别是短视频内容繁杂,一些低俗有害的内容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其价值观的形成。由此观之,短视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视。
 笔者发现,与短视频应用的相关新闻报道来看,其负面信息多集中于平台内容质量的良莠不齐及其所引发的传播伦理隐忧。短视频应用作为一个内容分享平台,传播主体多元,用户生产内容(UGC)、专业生产内容(PGC)、职业生产内容(OGC)相互混杂,对平台内容的审核把关是世界范围内视频监管的共同难题。
 未成年人模仿短视频悲剧频发,很大程度上缘于短视频监管之“短”,这显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并改进。首先,应尽快出台短视频制作标准,不妨实行短视频“分级制”,对暴力、低俗、危险内容和不文明语言等做出严格限制。其次,要明确短视频平台的利益相关主体,针对平台运营商、内容生产商、内容生产消费者、广告商等建立不同的监管体系;三要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第四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推进用户实名认证;五要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以弥补监管部门和平台在庞大的短视频数量面前的能力缺陷。                  (径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