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651期 >2019-11-05编印

吉林省正式实施外贸“两证合一”
刊发日期:2019-11-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王春宝 □ 董建伟)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10月15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在吉林省正式实施。

“两证合一”后,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时,可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可以为企业节约时间和人工成本。“两证合一”企业实施属地化管理,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自动化分属地管理海关,同时默认该属地海关为企业的签证、领证机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海关申请变更签证、领证机构。

   长春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春海关将利用商务部门传输的“两证合一”企业数据,深挖签证潜力,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帮助企业尽可能地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