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雪峰:本院受理原告袁雪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八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永刚:本院受理原告张仕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王献:本院受理原告曹秀梅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冀0732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
武建林: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长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徐淑丽、石通三、河南省华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728民初4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 11月16日10时至2019年 11月1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第一次公开拍卖蔡慧丽名下位于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西侧书院路南侧商丘建业联盟U尚93号楼1-170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109.8795万元,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徐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6039。
海城市林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腾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0381民初3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9份,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卢希连:本院受理原告栾宝昌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陈星星(51130219930114611X)、陈茂生(512921196608190616):本院受理的(2019)川1381民初2493号原告阆中市众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星星、陈茂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邓菊英(公民身份号码511323198601013084):本院受理的(2019)川1381民初2491号原告阆中市众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邓菊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刘小蓉(公民身份号码510182198710105429):本院受理的(2019)川1381民初2489号原告阆中市众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小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杨正合(512930196911021539)、张全珍(512930197005101566)、阆中市合声演艺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川1381民初2032号原告韩飞与被告杨正合、张全珍、阆中市合声演艺器材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郑平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605011412):本院受理的(2019)川1381民初3238号原告王用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康诗根(曾用名康凯):本院受理原告杨海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1民初2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康诗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海涛借款20万元,并从2019年7月15日起由被告康诗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杨海涛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康诗根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包泉趵: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梅双与你和杜月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由枣强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1121执恢37号拍卖裁定书及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陈青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6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张猛:本院受理原告何一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825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熊黄兰:本院受理原告杨小东诉被告熊黄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徐唐香、栾钢、张华:本院受理原告祝素超诉被告徐唐香、栾钢、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受理(2019) 冀0826民特18号申请人高立凤申请宣告马树森死亡一案。申请人高立凤称:我与马华军于1968年登记结婚,于1970年生育一子,取名马树森(身份证号132627197007300010),马华军于1992年因病去世,马树森于1993年无因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至今已26年,特依法申请宣告马树森死亡。下落不明人马树森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马树森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马树森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马树森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邓国宝诉你及济宁国泰君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仲继功、丁立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达道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程红振:本院受理原告马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程禄祥随原告生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3、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共同财产共同分割;4、被告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磁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霍延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改诉你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人民币61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计算至还本付息之日止、2、被告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磁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