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综合总第4625期 >2019-09-23编印

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开展中秋节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巡查管控行动
刊发日期:2019-09-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市区社会治安管控工作,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中秋节当晚,广东河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组织警力对市区客家公园、文化广场、东江湾公园、滨江大道等重点区域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巡查管控。

巡查组深入到客家公园、沿江路重点区域进行清查,对售卖、燃放孔明灯行为的商贩和群众进行劝阻和教育,告知销售燃放孔明灯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当晚行动共劝阻教育违规燃放孔明灯人员21人,收缴孔明灯153个,最大限度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引发的安全事故(件)火灾,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了解,河源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国庆中秋期间禁燃禁放工作,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中秋国庆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源城公安分局也制订了《2019年中秋节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统一行动工作方案》,并将警力和任务分解到各派出所辖区。此外,各地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市民知晓禁售、禁放规定,形成群众自觉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的良好氛围。(广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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