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601期 >2019-08-19编印

“欠条网上热卖”折射民间借贷乱象
刊发日期:2019-08-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欠条”也成为二手交易对象,在网上买卖火热。对此,专家表示,虽然“欠条”买卖是合法的,但对于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而在笔者看来,“欠条”在网上买卖火热,表明民间借贷已陷入了信用危机。比如,尽管产生欠款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但均遇到同一个难题,就是欠款一时无法收回。换言之,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不少人欠债不还,热衷于当“老赖”。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全民参与民间投资,表面上民间借贷市场火爆,利益空间巨大,但却潜在巨大的投资风险,有的民间借贷已经演变成为非法集资和“套路贷”,各地大案要案频发。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8年里,民间借贷案增幅超10倍,成为民商事审判第一案由。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山区和农村地区,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许多农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严重影响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性和信誉度,更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此前据媒体报道,豫西山村因民间借贷崩盘“一夜返贫”,表明在我国市场经济还比较脆弱的现今阶段,全面为民间放贷松绑,已经陷入了“放得开收不拢”的尴尬境地。不可否认,民间放贷是新生事物,在其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遭受“成长的烦恼”,其经营行为也远远比不上银行规范,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趁机“混水摸鱼”,让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他们恣意挥霍的资本。在成千上万的民间借贷交易活动中,势必会滋生出成千上万的矛盾和纠纷,如果不及时进行规范,化解这多于牛毛的矛盾和纠纷,将对地方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一定威胁。

可见,“欠条”在网上热卖,折射民间借贷乱象。这显然值得监管部门反思。首先,应借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契机,设立“民间借贷”专节,作出针对性规定,如对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判断,对利息的区分限制等,打破信贷市场所有资源都被银行垄断的局面,重在保障有资金者的放贷权利,及对其私有财产使用权的尊重,使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得到确定,使民间借贷从此走上阳光路径。同时,依法规范民间借贷,堵住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特别是,个人一旦遭遇欠债不还等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依赖“欠条”打折转让,使自己利益受损。 (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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